按照相关要求,即日起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。申报截止日为4月30日。
我省境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,达到《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后均可申报。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和审查,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。
根据省政府《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的相关规定,经评估认定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,省政府奖励100万元;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,再奖励100万元。
今年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创建将重点围绕高端装备、电子信息、医疗器械、食品饮料、服装箱包、家居用品、文体器具等领域优势企业开展。专业模具设计制造企业按设计服务类划分,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。
《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》节选
第六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符合产业发展导向,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。
(二)重视工业设计工作,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。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,机制健全,管理科学,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,设立有首席设计师岗位。
(三)已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,有固定的工作场所,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,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、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。
(四)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,从事工业设计人员20人以上,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、技师(高级技师)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%。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(含版权)10项以上,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。
(五)重视知识产权应用,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近两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。
文章来源:河北工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