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明确出资人(股东、主办单位)人数、身份。
二、确定拟办企业类型(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制(合作)、全民所有制、集体所有制)
三、提供出资人(股东、主办单位)资格证明
1.自然人:身份证复印件;
2.企业法人: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,加盖发照工商局印章;
3.事业法人:
(1)市属事业单位──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。
(2)中央事业单位──人事部或国家编委关于人事编制的批文、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的文件。
以上提供复印件,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复印件与存档原件一致。
4.社团法人:
(1)市属社会团体──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。
(2)全国性社会团体─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证。
四、企业名称:由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特点、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。
五、住所:明确具体地址。
六、经营范围:
七、注册资本:××××万元
出资方式:(1)货币 (2)技术 (3)实物
有单位出资时,出资单位提供近月资产负债表一份
八、营业期限:企业可根据情况自定
九、法定代表人:
1、全民、集体所有制总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;
2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企业法定代表人
股份制(合作)企业不设董事会时,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。 |